有線電視費率長期淪為政府與業者之間一個奇怪的管制手段。九年前的管制思維與九年後的管制思維差了多少
九年前的管制思維
有線廣播電視法制訂有其環境的考量,因為有線電視有其經營區的限制,管制者擔心消費者權益恐怕會被一兩家所壟斷,故對於有線電視費率採取上限600元的管制,同時交與地方政府來審議。地方政府每年年底檢視這項費率,立意雖好,但執法者在檢視費率的公式不一致、公開度欠缺的情況下,為何今年費率如此,明年費率如此,往往無法讓外人理解其審議過程、以及審議的結果是否具有正當性。
九年後的管制思維
九 年後,事實證明因為經營區的劃分過細,導致經濟規模太小,因此業者為求生存,從六百多家整併到六十多家,政策的錯誤現在沒人追究,反倒過來說業者成了壟 斷,成了罪魁禍首,因此給予更多放大鏡式的管制。但是技術進步了,科技的發展電信事業也可以提供電視服務、每天報紙都在談的Wimax技術、瓦斯電力線以後也可以提供寬頻服務來傳輸頻道,這些都使得原本專屬的服務加入了新的競爭者,進一步瓦解「壟斷」。
但是管制者跟上了時代了嗎?消費者跟上了時代了嗎?
競爭力的倒退
競爭力大家都會說..不過光從有線電視費率管制就可以窺見。
九年後,今年的費率審議還是一樣,審議過程不透明,管制者仍和過去幾年一樣,以業者賺太多錢,物價上漲等等原因,做為調降費率的說詞。LuckyLei不是很理解這樣的說法,聽起來這句話有其邏輯上的跳躍,業者賺太多聽起來是罪惡,不能賺太多錢;把物價上漲的壓力要業者承擔,以調降十元費率就能夠讓民眾感受物價沒上漲….
業 者賺錢,繳的稅就多,回饋的是政府;第二,十元對一個消費的起有線電視的民眾,恐怕感受物價沒上漲的心情有限,但是對業者而言恐怕影響甚鉅。另外一點是, 業者拿這些錢,把折舊攤提折完了,就是躺著賺就行了,也不用繼續投資。因此,管制者沒體會競爭、業者沒體會競爭,消費者也不知可以其他技術代替原有技術。 最糟糕的是,那些在學術殿堂猛啃資料的學者,大多數也是沒跟上時代,拿著過去那些理論解釋現有情況,競爭力更不用講了。
不過,令人欣慰的是,部分的主管機關思維是很進步的,其作法上也另LuckyLei覺得佩服。尤其在引進競爭的方法上,藉由調整法令,讓更多競爭者加入市場,帶動市場原有的業者因為競爭壓力,不得不投資新服務以求生存。這樣不僅讓業者更具競爭力、消費者才可享有更多的服務。
還是自求多福,問自己有多少競爭力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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